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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继续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活动的通知
2018-04-12 15:35  

校内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我校廉政文化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营造崇尚廉洁、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根据《市委教科纪工委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纪委经研究决定,2018年在全校继续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学校各级党组织为参与主体,以弘扬廉洁理念、营造廉洁环境、践行廉洁规范为导向,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廉洁成长为切入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关要求,在理论和实践上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以项目化形式深入推进学校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廉洁价值观,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二、活动安排

1.论证立项。部门、单位要广泛发动,在深入论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确定立项项目,研究项目实施的具体举措,填写《“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立项审批表》,并于5月9日下班前,将该审批表(纸质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组织实施。为确保立项项目取得实效,申报立项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立项审批表》中所确定的立项起止时间、计划和目标,认真组织实施。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认真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立一个项目就抓实一个项目。市委教科纪工委还将以实地调研等形式,强化对项目中期开展情况的督查,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预期效果。

3.优秀项目申报与评选。立项的部门、单位应于11月21日前,按照《“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立项审批表》中确定的计划和目标完成所立项目。请申报“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优秀项目的部门、单位填写《“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优秀项目参评申报表》(纸质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并须附项目开展期间的影像等支撑资料(刻盘),于11月21日下班前,一同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按照市委教科纪工委要求,按时报送我校参加优秀项目评选的相关材料。

三、具体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把“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活动作为本部门、单位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影响力;要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着力强化“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项目的主题性、系统性、实效性、时代性、创新性、示范性,确保项目质量与成果;要在具体实践中对“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活动进一步探索完善,使活动内容更丰富,形式更新颖,效果更显著。

附表1:“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立项审批表

附表2:“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优秀项目参评申报表

附件3: 立项类别参考目录

附件4: 2017年度市委教科纪工委“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优秀项目获奖名单

附件5: 近三年我校“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优秀项目获奖情况

联系人:闻忠禧        联系电话:89723708

 

                         中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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