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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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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邮编:110136
电话:024-89723973\89723708

 
工作职责
纪   委

主要任务

    维护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工作范围

    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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