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以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工作要求,加强廉洁文化教育,营造风清气正校园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2024年继续在全校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各单位、部门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以高质量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筑牢廉洁防线,营造崇廉尚洁、崇德向善的良好校园氛围,为学校高质量党建引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活动安排
1.论证立项。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动员,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学校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研究确定“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具体实施项目及举措,于11月29日前,将《“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立项审批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至行政楼421室,综合监察室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2.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立项审批表》中所确定的立项起止时间、计划和目标,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立一个项目就抓实一个项目。综合监察室将加强协调和指导,强化对项目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预期效果。
3.项目结题。各部门、单位应于12月30日前,将《“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项目结题申报表》及附项目开展期间的影像等支撑资料(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行政楼421室,综合监察室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公布评审结果并颁发结题证书。
三、工作要求
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实施,把“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作为本部门、单位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影响力,让廉洁文化建设理念越来越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认同,让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新颖,效果更加显著。
附表1:“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立项审批表
附表2:“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项目结题申报表
附件3:立项类别参考目录
联系人:乔怡晨 电话:89723708
邮箱:shjwjcc@163.com
中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