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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继续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活动的通知
2019-05-10 15:07  

校内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监委、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我校廉政文化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营造崇尚廉洁、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学校纪委经研究决定,2019年在全校继续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学校各级党组织为参与主体,以弘扬廉洁理念、营造廉洁环境、践行廉洁规范为导向,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廉洁成长为切入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通过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创新,以项目化形式深入推进学校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廉洁价值观,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二、活动安排

    1.论证立项。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发动,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具体实施项目及具体举措,填写《“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立项审批表》,并于6月10日下班前,将该表(纸质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认真组织立项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项目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2.组织实施。为确保立项项目取得实效,申报立项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立项审批表》中所确定的立项起止时间、计划和目标,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立一个项目就抓实一个项目。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加强协调和指导,并以实地调研等形式,强化对项目中期开展情况的督查,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预期效果。

    3.优秀项目申报与评选。立项的部门、单位应于10月31日前,按照《“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立项审批表》中确定的计划和目标完成所立项目。请申报“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优秀项目的部门、单位填写《“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优秀项目参评申报表》(纸质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并须附项目开展期间的影像等支撑资料(刻盘),于10月31日下班前,一同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组织优秀项目评选。

    三、具体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把“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活动作为本部门、单位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影响力;要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着力强化“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项目的主题性、系统性、实效性、时代性、创新性、示范性,确保项目质量与成果;要在具体实践中对“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活动进一步探索完善,使活动内容更丰富,形式更新颖,效果更显著。

 

附表1:“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立项审批表

附表2:“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优秀项目参评申报表

附件3:立项类别参考目录

附件4:我校参加沈阳市“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优秀项目获奖情况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89723708

 

                 中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5月9日

 

 

附件【关于继续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活动的通知(沈航纪发〔2019〕5号).pdf已下载
附件【附表1、附表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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