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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清明节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0-04-02 14:01  

校内各部门、单位:

2020年清明节将至。今年清明节正值举国上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推进复工复产复学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工作成果,根据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委有关通知要求,现提出纪律要求如下:

一、严格遵守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暂停一切现场祭扫活动,不到祭扫场所进行祭祀活动。

二、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不在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三、带头开展文明祭祀,倡导采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方式缅怀先人。

四、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值班值守,不得脱岗、空岗、漏岗。

五、带头遵规守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问题。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决不可掉以轻心。清明节期间,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头脑,以身作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要强化教育管理,弘扬新风正气,破除歪风陋习,带动广大教职工自觉遵守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文明节俭开展祭祀活动。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守住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一律公开曝光,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对有关问题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学校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89723973

举报信箱:shjwjcc@163.com

 

  中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

 

附件【关于清明节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沈航纪发〔2020〕2号).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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