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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活动的通知
2020-04-08 14:36  

校内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委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我校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学校纪委经研究决定,2020年在全校继续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推动各级党组织发挥主体作用,以弘扬廉洁理念、营造廉洁环境、践行廉洁规范为导向,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廉洁成长为切入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创新,以项目化形式深入推进学校廉政文化建设,打造学校特色廉政文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廉洁价值观,不断增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廉政文化“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功能,强化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二、活动安排

1.论证立项。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发动,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学校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研究确定“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具体实施项目及具体举措,填写《“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立项审批表》,并于5月29日下班前,将该表(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认真组织立项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项目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2.组织实施。为确保立项项目取得实效,申报立项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立项审批表》中所确定的立项起止时间、计划和目标,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立一个项目就抓实一个项目。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加强协调和指导,并以实地调研等形式,强化对项目中期开展情况的督查,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预期效果。

3.优秀项目申报与评选。立项的部门、单位应于10月31日前,按照《“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立项审批表》中确定的计划和目标完成所立项目。请申报“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优秀项目的部门、单位填写《“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优秀项目参评申报表》(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并须附项目开展期间的影像等支撑资料(刻盘),于10月31日下班前,一同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组织优秀项目评选。

三、具体要求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学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责任内容之一,各级党组织要把“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活动作为本部门、单位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影响力;要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着力强化“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项目的主题性、系统性、实效性、时代性、创新性、示范性,确保项目质量与成果;要在具体实践中对“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活动进一步探索完善,使活动内容更丰富,形式更新颖,效果更显著。

附表1:“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立项审批表

附表2:“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优秀项目参评申报表

附件3:立项类别参考目录

附件4:近五年我校参加沈阳市“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获奖项目及校内立项申报情况

联系人:张静    电话:89723708   邮箱:shjwjcc@163.com

 

     中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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