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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2020-01-03 11:26  

校内各部门、单位:

2020年春节及寒假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根据中共中央纪委、省纪委、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委有关通知要求,切实抓好作风建设,确保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作用

各二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发挥主体作用。要深化思想认识,保持政治定力,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锲而不舍纠治“四风”的政治自觉。要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节日期间相关工作的部署,落实本通知要求,及时作出安排,严明纪律要求,传导责任压力。要强化宣传引导,开展教育提醒,组织学习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不断提升全体教职员工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意识,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营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育人环境。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明纪律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落实好《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品和礼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及举办豪华铺张的文艺晚会;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和企事业食堂接受“一桌餐”宴请;严禁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以及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微信红包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及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等;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挺在前面,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部位,聚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在节前对财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约谈,强化监管职责。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落实好“一岗双责”,积极发挥“头雁效应”。要坚持主动作为,加大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紧盯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结合落实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要求,继续巩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对违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学校纪委办公室设立和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电话:89723973;举报信箱:shjwjcc@163.com

附件:

1.《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辽纪通〔2019〕8号)

2.《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典型案例的通报》(辽教纪工〔2020〕1号)

     中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月2日

 

附件【《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确保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沈航纪发〔2020〕1号).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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